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六位者,初爻二爻为地位,三爻四爻为人位,五爻上爻为天位。以乾卦例之,初九在地之下,故曰“潜”。九二地之上,故曰“田”。三爻为人之正位,故曰“君子”。四爻不当位,故曰“或”。五爻天位,故曰“在天”。上九在天之上,故曰“亢也”。
位有一定,而爻则变动无常。学者必先知有定之位,定其为阴为阳,为上为下,而后爻之奇偶当否,可得而言也(偶居阴,奇居阳,为当,反之为不当)。
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惟既济一卦,为阴阳柔刚各当其位,故曰“既济定也”。定则不动,不动则不生,而《易》道或几乎息矣。故荀虞均以乾坤成两既济为凶。《序卦》曰:“《易》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也。”此以阴阳之位言之也。若以用言,则一卦六爻,惟中四爻得用。初未用事,而上则失位。故《乾?上》曰:“高而无位”,《需?上》日“位不当也”。王弼曰“上下无位”者,指此也。【易典】六位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