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修行者归依三宝后,当依法修行,即戒定慧。夫“戒”者,生善灭恶之基,道德之本,以从戒生定,从定发慧,因戒定慧,方由菩提路才成正觉。故才登戒品,便成佛可期,故曰“戒为无上菩提本也”。
五戒的制戒因缘
慎独/文
2011年《寒山寺杂志》第二期
五戒是佛教的根本戒条,需要全体佛教信徒都必须遵守。与佛教的其他戒条一样,五戒戒条的制定都是因为弟子在言行举止等方面违背了佛教教义的根本精神。佛陀 为了保持佛教教团的纯洁,使佛教能够健康地发展,才对五戒的戒条作了具体细致的规定,以规范弟子的身语意等行为。佛教五戒每条戒的制定,都有其来由。本文 现对五戒的制戒因缘作简要的论述,以使读者对佛陀制定五戒戒条的缘由有全面的了解。
一、不杀生戒的制戒因缘
不杀生戒是佛教的根本戒条。不杀生戒要求佛弟子不能杀害一切有情识的众生的生命。这些有情识的众生不仅包括人类,也包括各种动物。佛教是慈悲为怀的宗教, 慈悲心的最主要表现是悲悯众生的痛苦,给予众生欢乐。而奉行不杀生戒是培养慈悲心的最直接的实践。佛陀对不杀生十分重视,并将不杀生戒置于五戒之首。
不杀生戒的制戒因缘,在《四分律》卷二中有记载,佛陀在金刚聚落跋求摩河侧萨罗梨林中,为诸比丘说不净观,赞叹不净观言:诸比丘修不净观,多修习者,得大 果大福利。说法后,佛告诉诸比丘,他欲于奢能伽罗林中坐禅两个月,“汝诸比丘勿使往来,唯除送食比丘及布萨时。”所有的比丘,遵照佛陀的吩咐,半月内,除 送饭给佛陀的比丘之外,没有人打扰佛陀的静修。
在佛陀静修期间,有的比丘在修不净观时,因为没有佛陀及时明确的指导,修行出了问题。他们见到自己的身体是如此的肮脏无常,由此对自己的身体感到羞惭、厌 恶,觉得生不如死,再加上外道神魔的诱惑,他们极其厌烦自己有身体,有的人用刀自杀,有的人服毒自杀,有的投岩自杀,也有的让别的比丘自杀。有些比丘来到 鹿林梵志的住处,对鹿林梵志说:“贤首!汝能杀我者,衣钵属汝。”在魔神的鼓动下,鹿林梵志随即以利刀杀害了那些比丘,依次杀掉的比丘有六十多人。待到佛 陀从静修中出来,在十五日为众比丘说戒时,发现前来参加布萨的比丘明显减少,佛陀便询问这些比丘的去处。阿难便告诉佛陀,在神魔的引诱下,众比丘因修不净 观而引发自杀他杀的事件。佛陀知道这一情况后,非常吃惊,为避免伤及众生性命的事件再次发生,因而制定了不杀生戒:若比丘手自杀,人断其命,是比丘得波罗 夷罪,不共住。
佛陀在戒条中规定,如果任何比丘故意自杀、杀害他人,或赞叹死亡之美,或者劝告别人自杀,都犯了波罗夷不共住之罪。
佛陀最初制定不杀生戒的对象是人,随着时间的推移,后世佛弟子又将不杀生戒的对象扩展到不杀害动物和植物。不杀生戒的制定,对保护众生生命,培养佛教信徒的慈悲心起到了重要作用,因而被历朝历代的佛弟子信受奉行。
二、不偷盗戒的制戒因缘
不偷盗戒是五戒中的第二条戒。所谓偷盗戒,又称不与取戒,也就是不经过别人的同意或知晓,私自取走别人的财物。或者看到别人的财物虽然没有实施盗窃的行 为,但对财物起了盗窃的念头,都称为偷盗。偷盗是引起公愤的丑恶行为,偷盗的人不从事正当的职业谋取生活资料,而是通过不法手段侵占别人的劳动成果,给他 人的财产和人生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应当严厉禁止。
在佛教戒律中,不偷盗戒也有其来源。据《四分律》卷一记载,佛陀游化罗阅城耆
【佛学入门】佛教五戒的制戒因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