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无、墓绝章

有无章第十七
易法之要,其在用爻,然当辨本无而有,本有而无之义,始为无惑。
(俗学但以用爻上卦为有,不上卦为无,岂能通微刻验。)
本无而有者,其法有三:六爻无用而用藏伏爻,遇生扶于世动之下者,一也;伏受空破,或遭制克,而察日月临用神之上者,二也;日月飞伏总无,而互卦变爻之间,用神一逢生旺,三也。
(一飞无而伏有,一飞无而日月有,一飞伏日月无而互变有,飞重于伏,伏重于日月,变重于互也。)
本有而无者,其法亦三:用虽上卦,正值月破,一也;死绝无救,衰遇旬空,二也;发动交伤,日月互克,三也。
(此皆用神受伤也,然当权其浅深轻重。)
自无而有者,来事喜之,去事畏之;自有而无者,退事宜之,进事恶之。
(专分用忌为好恶,各以类推得之。)
自无而有者,功名荣禄,意外遭逢,财利子嗣,晚年忽遇,而官非灾盗,亦起无端;自有而无者,反此推之。凡推用神,虽遇动现独发,若不逢旺相及有制无救,均为无气之占,学者审之。
(本有而无,本无而有,皆非常占。盖人事之变,鬼神之不测两有之,非深思曲晰,未易得趋避之正也。)
 
墓绝章第十八章
爻有生旺墓绝,卦亦有之,卦之为用,反胜于爻,盖卦包爻外,大象既凶,而不及小吉也。
(此专言卦体墓绝也。)
卦莫凶于墓绝,或墓冲绝破,或值空亡,则非真矣;或本卦临日月,亦非墓绝,如离变干为墓绝,若午日月或甲子旬,是伪非真,若逢日月填实其干,则为凶象矣。又有墓而不绝,绝而不墓,均非真也。
(此辩墓绝真伪也,如墓绝遇空破非真,日月填实则真,墓绝一缺非是。)
墓绝之用,唯国事、出师、身命、住基、疾病五者之忌也。国占岂曰灵长,师占我军或溃,身命疾病,主属而凶,守不利内,迁不利外也。
(卦化墓绝,诸占不宜,而五者尤凶。)
墓绝之外,空破当参,内卦空破,不利旧居,外卦空破,岂宜新宅,空谓之多虚,破谓之少气,国事出师,皆非宜也。
(空破稍轻于墓绝,唯疾病不忌。)
是以八卦之化惟五,五行之化乃十二,是故坎化坤为克,水则养生,震化坎为生,木则言败,此八卦五行之分者,类此推之。
(唯五,金木水火土也;十二,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也。)

易冒注解】有无、墓绝章

易学古籍

易冒卷十

2022-4-7 15: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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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卦互卦章

2022-4-7 15: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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