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六阳数足须公用
随六三,系丈夫,失小子,随有求得,利居贞。扬兵于九天之上。
※ 本法之落象组合为三传四课之阳,强调六阳动达如登三天,私凶公吉,官职升迁。
本法所附随卦六三爻,其意为,六三以阴柔之质居下卦之上,失位无应,而阴柔之质必求所以附随;但其下为六二,而九四在其上,亦无所应。九四既无所应,见六三之追随,便欣然受之。以三承四,其情相近。以阴求阳,以阳求阴,于理为合,故曰:“系丈夫,失小子。”
又六三之上为九四、九五,在下者为小子,六三弃暗投明(指九四、九五),求仁得仁,正同人臣之节,应当随上,不当随下,此随有所得之意。然六三阴柔失位,防其所随失正,故圣人戒之曰:“利居贞”,方能得而无失。
六三志在得阳,而近于九四,又继之以九五。此爻告诫人类须弃暗投明,正道自处,才能有求必得,前途似锦,光明在望。
本法衍生之格如下:
5-1六阳格 谓支干四课三传皆居六阳之位是也,凡占皆利公干,而不利私谋。假令庚子日第11局。
第一课戌加庚,第二课子加戌第三课寅加子,第四课辰加寅作初传 ,其中传午加辰,末传申加午,卦名登三天,宜占天庭,事有动达高尊之象,如君子占之稍畏,初中空亡而减力,如常人占之,赖初中空却省力,尤未免公干,明日事理。
5-2悖戾格亦名倒拔蛇
如甲午日第3局。干上子,是四课三传皆处六阳之地,缘三传退间,主事间阻艰难兼被初传戌财引入中末鬼乡,凡占事皆艰辛,尤不免公用也。
如甲戌日第3局。干上子,四课三传亦皆处六阳位以上,是自夜传出昼,尤明白。
5-3五阳格 课传居五阳之上者,或占人年命填之,亦名六阳,事主公用明白,利公不利私也,此例极多,不暇细算。
实例:癸酉年庚申月甲子日,夜占抽得辰时,月将午,壬寅命丑年。
1993年 8月 11日 8时15分
癸酉年 庚申月 甲子日 戊辰时
甲子旬戌亥空 月将:午
财 戊辰 合
子 庚午 青
官 壬申 虎
合 蛇 青 合
辰 寅 午 辰
寅 子 辰 甲
空 虎 常 玄
未 申 酉 戌
青午 亥阴
勾巳 子后
辰 卯 寅 丑
合 朱 蛇 贵
求占:李小姐卜陈先生是否会出面还款。
(一)占断:陈先生为人狡猾,并非无钱偿还,只藉你们之间男女纠纷故意抵赖。你应张扬反制,否则仅能拿回一些。若愿屈就,也应赶快拿回,不能寄望全数归还。
(二)解析
1.支辰代表陈先生,其上神为寅乘螣蛇凶将,螣蛇之意为惊疑、滑溜、扭曲、暴躁。
2.支辰阳神带禄,且其阴神辰为甲日之财,故陈先生应有钱财实力。
3.本课式是不备,狡童格,事涉男女感情。
4.四课三传皆居六阳之位,正符《毕法赋》5法云:“六阳数足须公用”,凡占利公干,不利私谋,故研判陈先生藉男女感情纠纷之私谋,不利于当事人,若当事人敢采公开张扬,或可收敛陈先生之行为。
5.辰上之财临于日干上,且初传发用,财似可得,但此财坐寅受克,且乘天将六合乙木外战,《毕法赋》85法云:“初遭夹克不由己”,此财岂能全数得回?又中末有暗鬼,虎鬼在前,拖延不利。
6.寅禄临支,权摄不正,屈就他人之象。
(三)实证
李小姐略带不好意思地说,钱财纠纷确实是男女不正常感情,陈先生翻脸不愿偿还所致,其实他的事业做得不错才放心借予他的。若张扬,女孩子总是吃亏,只要能拿回一部分,也就认了。
此事后来发展,难以联络追踪,一直到当年农历9月,李小姐再度来访,笔者关心地询问起,她说仅拿回约四分之一而已。
【毕法赋注】六阳数足须公用